各设区市政务办(行政审批局):
根据《省政府关于加快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7〕53号)《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意见》(苏发〔2016〕42号)和“不见面审批(服务)”要求,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,减少企业和人员负担,降低管理成本,提高服务和监管效能,实现证照数字化管理目标,自2017年9月28日起,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发放纸质证书的同时,试发电子证书,2017年12月1日起,全面启用电子证书,停发同名纸质证书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规定,可靠的电子证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相同效力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电子证书,各地在公共资源交易、资质核准予以认可。
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7年10月18日